如果說未到十四周歲的未成年的人,則是還沒有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法律規定對未滿十四周歲的人所實施危害社會行為,是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會告知家長或者監護人對孩子加以管教。若犯罪人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目前我國關于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搶劫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不過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